高新区管委会不是一级政府,而是特设的一个具有行政管理职能,而没有立法职能。按照国家宪法规定只有县以上政府才设人大,政协,法院,检查院,他们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具备独立法律体系,按期换届,而高新区不俱备一级独立政府,实行任命制,因而不设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