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司法局职责职能职权三定中,就专门有管理律师等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这一项。在律师队伍改制前,所有律师都是司法局的工作人员,专门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改制后,律师的行业主管部门也一直是司法行政部门,从未改变过。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都设置了律师管理机构,从法考,申请,核准,执业,奖惩都有专门的政策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