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中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是民法体系中的一般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共9章,156条。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