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科举制度共分为5个等级:院试、乡试、会试、殿试、廷试。

院试是属于各省的考试,通过院试就可以进行乡试

乡试是由国家派考试官,每三年考一次

会试是通过乡试的人,第二年进京师进行礼部考试

殿试是会试考中之后,贡士要在会试一个多月后,进行的另一考试

廷试也叫朝考,是在殿试以后进行的一门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