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试和乡试的区别:

一、院试——考秀才

在府城或直属省的州治所举行。主考官是学政。中了秀才,就脱离了平民阶层,走上了仕途的起点,地位比普通百姓高人一等,见了知县不用下跪,官府也不能随便动以刑罚。

二、乡试——考举人

在京城及各省省城举行。主考官一般由进士出身的在京翰林或部院官担任。乡试有正规的考场,叫做贡院,一般建在城内的东南隅。中举后就能充当下级官吏了,如县教谕、知县等。

延伸:

我国的科举制度萌芽于隋,确立于唐,发展于宋,成熟于明,衰落于清,1905年终废除,前后绵延达千余年之久。其中,明清两朝可谓是其鼎盛期。当时的读书人首先要接受由本县知县主持的县试,县试通过后,再接受由本府知府主持的府试,府试及格后,取得童生身份,才有资格参加国家正式的科举考试。明清两朝的科举以进士科最为重要,其考试共分三级: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

会试和殿试——考进士

会试和殿试是最高一级的考试,其中会试是带有决定性的考试,而殿试只定名次,不存在黜落的问题。

会试由礼部主办,在京城的贡院举行。一般在乡试的第二年,也就是丑、辰、未、戌年,考期多在春季二、三月,所以又称“春闱”。主考官多由内阁大学士或六部尚书担任。发榜在四月,正值杏花开放,所以又称为“杏榜”。会试取中的称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会试之后还要举行殿试,名义上由皇帝亲自主持,只考策问一场。殿试所发之榜称“甲榜”,分三甲:一甲为赐进士及第,只有前三名,即状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为赐进士出身,三甲为赐同进士出身。在一、二、三甲的都泛称进士,中了进士,功名也就到了头。在揭榜时,要在殿前举行唱名典礼,称传胪。

凡是通过乙榜中举人,再通过甲榜中进士而做官的人,叫做“两榜出身”。

一身兼有解元、会元、状元的,叫做“连中三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