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系统出现该提示时,一般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由于该职工调出原单位后,原单位应为其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住房公积金减员(即个人账户封存),但未办理,导致新单位无法为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增员。需由职工本人联系原单位经办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减员业务。

二是该职工可能因历史数据存在错误,在住房公积金系统中存在两个及以上账户,应进行账户合并。职工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多账户合并手续。账户合并完成后,新单位可重新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为其办理增员业务,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