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或约定提取的,须先行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签约手续。

(一)线上办理:

已开通在线提取的已婚职工,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和贴息贷款约定提取签约,职工无须提供任何材料单身职工可通过临柜方式办理签约手续。

具体线上自助签约操作流程:

第一步:关注重庆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底部菜单栏【微官网】进行注册、登录。

第二步:登录成功后,依次点击【业务办理】、【公贷约定提取签约】第三步:阅读并同意个人承诺后,点击【签约】第四步:阅读并同意签约协议后,系统自动识别职工可签约类型,具体分为按月冲还贷和按月提取,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公贷约定提取。(二)线下办理:

职工除通过线上渠道自助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或约定提取签约手续外,也可通过临柜方式申请签约,并提供身份证件、婚姻证明及以下资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提取:本人签字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申请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和贴息贷款约定提取:本人签字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申请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载有商业贷款账号的还款凭据原件(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签约职工提供)。

其中,重庆市中心城区在职职工由所在单位统一办理的,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单位汇总表》离职职工可按就近原则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渝中办事处、江北办事处、九龙坡办事处或全市任一分中心(铁路分中心除外)提交申请。

特别提醒:

1.已开通在线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办理公贷约定提取签约。

2.夫妻一方使用一套住房办理了签约手续的,配偶申请签约时须选择该套住房办理,提取顺序根据职工及其配偶签约时间先后确定。

3.已婚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约定提取签约条件的,可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签约,单身职工可通过临柜方式申请办理签约手续。

4.职工身份证件信息、手机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等发生变更的,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公积金查询办事入口,个人缴纳条件、流程,贷款、提取、商转公等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