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公积金基数计算方法:

1、缴存基数应为上一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2、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

3、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重庆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不低于5%,不高于12%。党政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