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宜昌市没有系统的制定《城市居民低保管理办法》,如果您想了解城市低保相关政策,可以查询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28号《湖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鄂民办发[2003]53号文件《湖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 。享受城市低保的条件:

持有当地常住非农业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确定的城市低保标准的城镇困难家庭,可以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享受的低保金额根据家庭的收入差额补助。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户主向居住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后无异议的上报乡镇(街道),最后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