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级别

馆藏文物通常分为一级、二级、三级这三个等级,其中最高级别的一级文物又分为甲、乙两个等次,而只有一级甲等文物,才可以称为"国宝"。一件文物究竟是不是一级甲等,换言之是不是"国宝",要经过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而且鉴定专家必须共同在场,至于鉴定时所持的标准,首先不是文物价值几何,最重要的是它必须是中华文明发展的重要见证,有了这一层意义,才能被认定为"国宝"。

分类标准

我国现存文物的评定标准,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其年份长短、艺术水平高下、学术价值大小等不同情况,主要分为一、二、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