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真理的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

(1)真理的客观性——客观真理

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真理具有客观性,凡真理都是客观真理。

真理的客观性决定了真理的一元性。

(2)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及其辩证关系

关系: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相互联结、相互包含的。一方面,相对之中有绝对,绝对真理寓于相对真理之中,任何相对真理中都包含有绝对真理的颗粒另一方面,绝对之中有相对,绝对真理相对真理表现出来,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所以,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不可分的,没有离开绝对真理的相对真理,也没有离开相对真理的绝对真理。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又是辩证转化的。

方法论: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真理,也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以科学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就要正确处理好坚持和发展的辩证关系,对马克思主义既要坚持、又要发展,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坚持,反对把马克思主义当做僵死的教条或认为马克思主义已经“过时”这两种错误倾向。

(3)真理的具体性。

真理的具体性所包含的内容和要求是:真理是面的,真理是历史的,真理是有条件的。任何真理都是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主观与客观的符合,它要受条件的制约,并随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离开具体的时间、地点和条件,真理就是抽象的、无意义的。

2、真理的检验标准

(1)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

(2)实践标准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

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是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

因此,我们须把实践对真理的检验,看作是部人类实践即无数个别的、历史发展着的、整个社会的实践对真理的检验。实践检验和证明真理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永远不会完结。坚持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既可防止唯心主义的随意性,又可避免形而上学的绝对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