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寻找终极真理,儒家称之为“格物致知”。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朱熹。

他认为物心同理,欲明心中之理,必以格物为方法,穷尽万理后,真理自现。这种格物包括读书思辨、道德修养等等。

后世基本认同格物的方法,只是所采取的形式有所不同。如陆王学派侧重内心的修养,“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王守仁。

清颜元在其《言行录》中说:“格,乃是手格猛兽之格”,谓手实做其事,见理于事。强调欲求真知,必须实做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