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军从历史的发展看不算是侵略。

要说明元朝与清朝对于华夏民族是否算侵略,首先必须弄明白,什么叫做侵略。当然,侵略这个词语在很早之前便已经出现,然而,近代以来民族国家产生,现代国际秩序建立后,侵略在国际法的意义上又具有了新的含义。其新旧含义之间的差别极大,如同古汉语中的“科学”与现代汉语中的“科学”一样,因时代的不同,而内涵完全不同。

古代汉语一般单字为词,一个汉字便能够表意,因此复合词很少。“侵略”一词,显然是一个复合词,表示两种叠加的含义。所谓“侵”,指的是一步步逼近“略”可指掠夺,亦可指经略。因此,“侵略”的原始含义应当是某一势力逼近另一势力的控制范围之内,进而掠夺或经略该地区。这个复合词,在古代很少用。

如果按照这个定义,仅仅强调一种入侵和掠夺关系,那元朝与清朝无疑算得上“侵略”。不仅元朝与清朝算侵略,自古以来华夏民族的形成便是一部“侵略”历史,炎帝部落被黄帝部落“侵略”后,合并为“华夏”,而“华夏”又“侵略”了东夷,兼并其部众和土地,进而形成了最初的国家。之后,周王室“侵略”南方楚国秦朝“侵略”南方的百越,汉朝“侵略”广西云南,这类“侵略”,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数不胜数。

当然,现代意义上的侵略,当然不能以古汉语中的“侵略”来定义。现代意义上的侵略定义,是基于现代国际秩序而言产生的,为:对他国领土、主权的侵犯,也指对他国政治,经济利益的侵犯。其中重要的“概念”领土和主权,乃是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确立后出现的概念,其基础是民族国家的形成以及各个民族国家之间在国际法框架下的平等地位。所谓“领土”,是一个确切而清晰的概念,古代世界,无论中西方,都不存在“领土”和“主权”的概念,所有的只是所谓的势力范围,即没特定边界,只有大概的一部分区域。

即,只有在一国被纳入近现代国际体系之后,“侵略”方存在,如近代以来帝国主义对于中华民族的侵略。与此相对应的古代各个政权之间的战争,现代一般称之为“征服战争”。以英国为例,英国历史上曾经遭到法国贵族诺曼公爵的入侵,诺曼公爵成功取得了不列颠的统治权,而英国人并不称之为“侵略”,而将其称为“诺曼征服”。因为诺曼征服是在现代不列颠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之中发生的,其只是英国成熟的民族国家形成准备阶段发生的一场征服战争。与此对应,二战时期的不列颠空战,便可称为德国对英国的侵略。

举这个例子,诸位看官应当能够了解“侵略战争”与“征服战争”的区别,二者分明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同阶段的产物,征服战争的概念不适用于现代社会,正如侵略战争不适用于古代。

元朝与清朝,乃是统一的中华民族形成阶段,北方少数民族蒙古和女真对于中原地区的征服战争的结果,其在位当时社会带来极大破坏性的同时,也促进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成。因此,根本算不得侵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