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设立且连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