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非常高。平时日本教师出门坐公交车,胸前都有教师牌,车上乘客看到以后都会起来给让座。在他们看来教师牺牲很大,连老年人都会为教师让座。在普通商店、超市,都有专门针对教师的打折商品,持教师证件每天都能享受到优惠。所以有人说,日本每天都是教师节。另外,针对目前国内出现的教师节扎堆给教师送礼送钱的现象,日本从来没出现过。早在1951年,日本教职员组合制定了《教师伦理纲领》,用以指导日本教师的道德行为。日本教师本身都是非常廉洁的,虽然日本人比较喜欢送礼物,但在教师行业里送礼物送钱的现象是非常少的。(一)确定中小学教师工资的因素日本中小学教师的工资主要根据职务、责任、学历、教师证书资格等级、教学年限来确定。按照日本《一般职职员工资法》和《教师公务员特例法》的规定,中小学教师的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工资调整额、特别调整额、初任工资调整额和各种津贴补助。日本中小学教师实行资格证书制度。每年公开向社会招聘教师,由地方教育委员会组织教师资格考试,应聘人员包括大学生、硕士、博士毕业生等、一般来讲,学历越高,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等级越高,工资也就越高。日本中小学教师实行职务聘任制,只有拿到教师资格证书,才能担任教师职务。中小学教师职务分为首席教师、教师和助理教师三种。具有临时资格证书的,只能担任助理教师;具有普遍资格证书的,才能担任教师和首席教师。日本中学生教师工资表按教师的职务等级分为4个等级,每一等内又分若干工资号,工资号按教学年限晋升。第一级为中小学、幼儿园的助理教师;第二级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第三级为中小学首席教师、幼儿园园长;第四级为中小学校长。1990年日本中小学教师工资表共4级,每级内分15-39个工资号,最高工资为451900日元,最低工资为112700日元,二者相差4倍。日本的高级中学,盲、聋、哑特教学校和海员学校的教师执行另一种工资表,该工资表分为4个等级;第一级为助理教师、实习助手和生活指导员;第二至三级为教师和养护教师;第四级为学校校长。每一级工资内又分若干工资号。1990年日本高中教师工资表分为4级,每级内分15-40个工资号,最高工资为477300日元,最低工资为112700日元,二者相差4.2倍。日本教师除工资外,还有多种津贴。如抚养津贴、边远地区津贴、初任职调整津贴、函授教育津贴、住房津贴、期末津贴、加班津贴、管理职务津贴、特殊勤务津贴、交通津贴、寒冷地区津贴,等等。日本所有教师每年6月和12月还可以得到两次奖金,数额等于5个月的工资总和。在上述津贴中,专门为中小学教师设置的津贴有义务教育教员特别津贴和教职调整额。义务教育津贴是为提高教育质量、稳定师资队伍而制定的措施,适用于所有从事义务教育的教职员,其支付标准按中小学、高中教师工资表来划分,最高津贴额为20200日元,最低津贴额为4800日元。教职调整额是对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职员按职务和工作特殊性支付的工资调整额。支付对象限于中小学工资表和高中教师工资表中第一至第二级的教职员。津贴标准相当于本人工资的4%。此外,对于从事通讯、农业、水产、工业、商船等产业教育的职员,加发本人基本工资10%的产业教育津贴,以鼓励产业教育的发展。(二)中小学教师工资的晋升与调整日本中小学教师工资确定后,可在本职务等级内,按教龄晋升工资号。教师的工资晋升分为正常晋升和特殊晋升两种。1.正常晋升。根据《工资条例》第八条第六项与第十项规定:教职员在定级后12个月内以良好的成绩完成本职工作者晋升一级,即每年晋升一次。但是,58岁以上者不在此列。根据《工资条例》第八条第六项与第九项规定,凡年龄在58岁以上的教师必须间隔18个月方能升级一次。教师是否提薪以两个条件为准:一是工作好者可以提薪;二是缺勤两个月以上者或受过处分者不能提薪,但以下情况除外:年度公休、因公负伤或因公病休;女教师产假;为试行“一周工作五日制”而带着任务不必到工作岗位上班者。《人事院规则》第九条规定:正常晋升时间为每年4月1日、7月1日、10月1日或1月1日。凡工作已满一年的教师于上述时间都能晋级加薪一次。2.特殊晋升。根据《工资条例》第八条第七项,《人事院规则》第九章第八节第三十七条到四十二条规定:成绩特别优秀的教师,可缩短晋升期限提前晋升,或晋升两级。这种晋升叫特别晋升。特别晋升有三种情况:(1)每年定期评选一次,给予全体教师的15%以特别晋升的机会。条件是:因教学成绩特别优秀而受过表彰者。但在此期间除年度公休外,缺勤30天以上者不在此例。这种评选主要在偏僻地区的教师中进行。(2)给连续从事教学工作20年以上而将要退休退职的教师以“特别晋升”的机会。因为退职金与退休金是以退职、退休时的工资级别计算发放的。因此,对即将退职、退休教师特别晋升的评定北看做事关重大的事情。(3)特殊情况下的特别晋级。对因公成疾或因公残废的教师可以晋升二级,以资表彰。除晋升工资号外,日本人事院每年4月还要根据私营企业同类人员的工资状况和生活费用的变动情况,修订中小学教师的工资表。(三)中小学教师的工资水平日本教师社会地位高、工资待遇高,从而导致师资水平高,即世人所称的日本教师“三高”。但这也有一个演变过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一个时期,日本中小学教师的起点工资虽然与进入企业的同等学历者相同,但由于前者增长速度大大低于后者,因此,数年后,二者之间就有了较大差距。于是,中小学教师队伍中的优秀人才纷纷流向企业,教师队伍发生了危机。有鉴于此,1974年2月在日本国会通过了“关于维持和提高学校教育水平,确保义务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员中的人才特别措施法”(简称“人才确保法”),明确规定:给予义务教育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员的工资高于一般公务员水平的优厚待遇,并强调从公布之日起按计划逐步实施改善和提高工资待遇的措施。这项措施从经济上保证和提高了教师生活水平。同时实行了“教师增薪三年计划”,逐渐扭转了教师工资偏低的现象,并超过了其他部门职员的增薪标准。现在中小学教师初任工资已超过一般公务员工资的16%。此外,日本政府还在工资制度上,积极鼓励高学历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早在1985年日本政府就规定:(1)大专毕业生去幼儿园任教,起始月薪162100日元;去小学和初中任教164700日元;去高中任教164500日元;去大学任教153500日元。显然是鼓励他们去小学和初中任教,而不鼓励他们去大学任教。(2)获得学士学位的去幼儿园任教,起始月薪187400日元;去小学和初中任教190400日元;去高中任教190100日元;去大学任教188700日元。(3)获硕士学位的去幼儿园任教,起始月薪219900日元;去小学和初中任教223400日元;去高中任教223000日元;去大学任教223900日元。(4)获得博士学位去幼儿园任教,起始月薪262800日元;去小学和初中任教266900日元;去高中任教266500日元;去大学任教271100日元。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日本中学教师不合格率很高,甚至比旧中国还要糟,但是经过三四十年的努力,现在已经完全改观。据1990年日本人事院统计,日本中小学教师中,大学毕业的占94%;高中教师中,大学毕业的占88.6%,硕士、博士毕业的占10%。中小学师资队伍素质的提高,有力地保证了日本科技的发展。让我们在把目光聚焦到今年教师节的主题: 聚焦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一年一度的教师节,作为我国的第31个教师节,教育部将今年教师节的主题确定为“聚焦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据统计,我国目前共有乡村教师约330万人,他们常年坚守在农村,为了教育事业默默付出,但是他们生存状况却不容乐观:工资低、任务重、环境封闭而艰苦。导致越来越多的人才“留不住”。和许多国家一样,日本也长期存在城市和农村地域间的教育机会和教育质量的差距问题。那么,日本乡村教师是否也面临同样的困境?日本福岛县磐城市小学生在地震后重建的图书馆读书。教师待遇:政府提供住宅、生活补助和特殊津贴参观日本学校的人们会惊讶地发现,即便是偏僻的农村学校也会配备游泳池、音乐教室以及实验器具齐备的实验室、图书馆和计算机教室。虽然这些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日本的经济实力,但更重要的是日本政府,各地方公共团体,学校和教师为振兴偏僻地区教育共同努力的结果。其实,过去在日本,地理上的隔绝被等同为文化经济上的落后,教师不愿去偏僻地区工作。这些地区的学校的设施状况不佳。1960年前后,全国只有8.5%的中小学教师人口在偏僻地区从教。50岁以上的高龄教师的比例较高,大多数年轻教师只是持有临时教师资格,缺少经验的教师。为了改变这种情况,偏僻地区的教师们发起了一系列运动,他们召开全国大会,发表了决议书。决议书中明确提出,“偏僻地区学校能否成功运营是评价日本教育的一个重要指标。”。于是,日本制定了《偏僻地区教育振兴法》,在改善教师待遇方面,该法规定,市乡村级政府负责偏僻地区教师的住宅建设和福利生活保障的配置、应向在偏僻地区从教的教师支付生活补助,并考虑支付特殊岗位津贴。该法第五条还规定,中央政府有责任实施通过国库资金支持这些地区教师住宅以及偏僻地区集会场所的建设。如今,日本偏僻地区教师的补助以及住宅费用都已经得到了妥善解决。大城市和农村中小学的教师待遇几乎都一样。师资力量:教师轮岗保持师资平衡另外,日本社会不再有对于偏僻地区教师的偏见,其中的一个原因在于教师轮岗制度。日本各省级政府会让通过考试的正规教师,在规定的教育区域内轮岗。这些教育区域有城市的学校,也有农村以及偏远地区的学校。这种轮岗制度可以保持学校间的师资力量的平衡。岐阜县小川小学五、六年级数学课堂的错开式指导。(资料图)教学环境:国库资金支持教学设施《偏僻地区教育振兴法》规定,市乡村级政府要确保偏僻地区学校的教材教具的配置,以及充实教育内容,中央政府也有责任通过国库资金支持教师住宅和集会场所。如今,偏僻地区学校的设施也都得到了大幅改善。为了解决家住偏远孩子的上学问题,有些地方还配备了校车。部分地区还设置了教师培养设施,确保教师有足够的培训机会。教学任务:明确标准避免超负荷日本社会早已出现少子化现象,学龄前儿童减少,并存在严重的老龄化问题。随着城镇化的加剧,越来越多的人从农村转移到城市生活。同中国一样,日本农村教育也面临着学校规模越来越小,数量逐年减少的困境。于是,日本也出现了“复式教学”:一个老师教几个年级。但是与中国不同的是,日本《学校教育法》明确规定了复式教学的构成标准:在小学,包括一年级学生在内的两个连续年级的学生数少于8人,或者不包括一年级学生在内的两个连续年级的学生数少于16人时,才可以实施复式教学。这样一来,不会出现学生年级跳跃、学生数量多、教学任务超负荷的问题。并且,在实践中,各及政府都会采取小于国家标准来配置教师,以缩小城乡教育差异。与存在欺负凌辱和学习竞争的城市学校相比,有的日本家长认为被大自然环抱的偏僻的小规模学校更具魅力。特地从都市转学到农村小规模学校就学的案例近年来也屡见不鲜。就这样,在政策和法律的支持下,日本的乡村学校和教师用创造力将弱势转变成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