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机关(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和监察机关)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行政机关资格的取得,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其成立获法定机关批准

2、已由组织法确定了职责权限

3、有法定行政编制并按编制配备了人员

4、有独立的行政经费

5、有办公地点和必要的办公条件

6、通过公开的方式宣告成立。

行政机关要获得行政执法权,还必须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