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的本质是以国家为主体运用国家政治权力而进行的分配,就是说,在财政分配中,国家是作为政治权力的化身和社会代表的面貌出现的,它不同于凭借财产所有权所进行的分配。

财政的基本特征

1、财政分配主体的国家性。

2、财政分配的对象是社会总产品,主要是剩余产品为重点的国家收入。

3、财政分配的强制性、非盈利性、无直接偿还性。

4、平衡性。即收入与支出的对称性,收入和支出是财政运行过程中相互制约的两方面,收支是否对称或平衡构成财政运行的主要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