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券资金不能用于项目前期费。专项债券资金依法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严禁用于置换存量债务,不允许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严禁用于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企业补贴等。同时,坚持不安排土地储备项目、不安排产业项目、不安排房地产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