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券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为了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专项债券主要投向有一定收益的项目,偿还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对应的项目收入作担保。地方专项债根据用途可分为新增和置换,只有前者能为基建投资提供增量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