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7月,中共中央香港分局决定成立桂柳区工委,任命陈枫为书记,李福海为组织委员,路璠为宣传委员。工委机关初设在桂林,10月迁至柳州。桂柳区工委由香港分局城工委管辖,负责领导桂林、柳州、南宁、梧州四市的城市工作和桂北、柳北、桂西北及桂中的象县、修仁等地区的农村武装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