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并对资金来源、保障方式、管理机构等问题作了具体阐述。1995年3月印发《关于深化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确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新基本养老制度框架,提出探索建立补充养老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