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行政区划为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50个地区(州、盟)661个市,其中:直辖市4个地级市283个县级市374个1636个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和林区)852个市辖区。全国乡镇总数37334个,其中:镇19883个乡1745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