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行政区和功能区别如下:;行政区一般是按照国家现有行政区划设立的市、区、街道,县、乡、镇等具有政权性质的管理层级,它一般具有国家行政组织法律规定的地方立法、司法、行政权,具有完备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工青妇等上下直属系统的管理体系,国家税务、工商、司法等纵向直属管理也按各个行政层级设置相应机构。;而功能区则是按照区域资源、区位优势发展起来的经济技术开发团地组成,它往往跨越了原有的行政区划,或是覆盖了若干个行政区,或是在某个行政区内形成若干个功能区。;注:;深圳市共设6个市辖行政区,即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和4个功能区,即光明新区(隶属宝安行政区)、龙华新区(隶属宝安行政区)、坪山新区(隶属龙岗行政区)、大鹏新区(隶属龙岗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