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流量规律是指一定时期内商品流通中所需货币量的规律。 它取决于三个因素: 一是参加流通的商品数量; 二是商品的; 三是货币的流通速度。 一定时期内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与商品的价格总额成正比,与同一单位成反比。 用公式表示就是:一定时期内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商品价格总额/单位货币的流通速度(次数),其中,商品价格总额=待售商品总量×商品的。 这是金属货币作为流通手段时的货币流通规律。在纸币流通的情况下,纸币的发行量与流通中所需要的金属币量相适应,如果纸币的发行量超过了流通中所需要的金属货币量,就会造成纸币贬值和的通货膨胀。 在货币作为支付手段职能产生以后,一定时期内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会发生变化。因为在本期内用延期支付方式赊购的商品无须;前期用延期支付方式赊购而在本期内到期的货款需要;交易双方互相赊购的商品可以彼此抵消。 所以,货币流通规律的内容发生了变化: 一定时期内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待售商品价格总额-赊售商品价格总额+到期支付总额-彼此抵消的支付总额)/同一单位货币的流通速度(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