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大副职位仅低于船长,是船舶驾驶员,其工作职责有:

1、大副是船长的主要助手,在船长的领导下,主持甲板部的日常工作,履行航行值班职责并协助船长搞好安全航行,主管货物的配载、装卸、交接和其他运输管理工作,以及甲板部所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2、贯彻执行公司指示和本船船务会议的决定,制订并组织实施甲板部各项工作计划,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经常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本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做好甲板部船员的思想工作,搞好部门内和部门间的团结与协作,在公司或租船人代表在船期间,执行好代表人的指示;

3、负责货物的配载、装卸、交接和运输管理;

4、正确掌握本船装卸设备及属具的安全负荷和操作规程,收放重吊时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督促值班的驾驶员和水手经常注意码头工人是否正确操作,如因操作不当而造成损坏,应及时要求港方修复或赔偿;

5、负责编制甲板部的年度、航次维修保养计划,经船长审批后,组织甲板部船员按计划做好船体、货舱、舱面建筑、装卸设备和属具、救生消防堵漏设备、帆缆索具以及和它们相联有关的各种附属装置等的维修保养工作,使其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定期检查,做好测量和损坏记录;

6、负责汇总和编制甲板部的计划修理工程和航次修理单,经船长审批后上报公司,修理期间,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组织好监修、验收和自修工作,做好各种测量记录,进坞后和出坞前,应会同船长和轮机长检查船壳和水线以下各种装置并做好测量记录,每航次结束后,应填制甲板部航次维修工作报告报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