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美国总统继任法案,美国官职级别排列如下:

1、副总统(参议院议长)

2、众议院议长

3、参议院临时议长

4、国务卿

5、财政部长

6、国防部长

7、司法部长

8、内政部长

9、农业部长

10、商务部长

11、劳工部长

12、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长

13、住房与城市发展部长

14、交通部长

15、能源部长

16、教育部长

17、退伍军人事务部长

18、国土安全部长

美国是总统制的国家,在行政方面,总统有权处理国家事务和联邦政府的各种工作,可以发出对联邦机关有法律约束力的政令,有权选任所有行政部、院、署、局等机关首长(须经参议院认可),以及其它数百名联邦政府高级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