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提出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任务。

资源节约型社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部署之一。指通过对资源的合理配置、高效和循环利用、有效保护和替代,使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使污染物产生量最小化并使废弃物得到无害化处理,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是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的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