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租房属于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为主管部门,济南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为具体实施机构济南市教育、公安、民政、城管执法等职能部门结合职能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强化区政府社会化管理职责。

管理范围为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含原廉租房)住宅和非住宅使用管理的内容包括租赁管理、社区管理、物业服务、维修养护、资金管理和监督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