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是为实现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有机联系的机关的总和。其共同特征是:

1、阶级性。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作为组成要素及其存在形式的机构,其本质取决于的本质。

2、历史性。机构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远存在的。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机构的组织、活动、职能是不一样的,并随着的发展变迁而变化。

3、强制性。机构的某些组成部分本身即是暴力机关,如警察、监狱,有的机关则以强制力作为坚强后盾。

4、组织性。机关的建立、活动以及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均依据一定的原则和程序,不同层次的机关、同一层次的不同的机关、机关的整体与组成部分构成有机的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