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办理以小微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非现金业务店吸收存款,2单户授信余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小微企业贷款,国内结算,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或由总行授权办理的其他个人和小微企业业务。

上述业务不含人工现金业务,现金业务主要依托自助机具办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