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性海洋污染防治政策与计划之规划、订定、督导及执行事项。

二海洋污染防治法规之订定、研议及释示事项。

三全国性海洋环境品质之监测及检验事项。

四直辖市、县 (市) 海洋污染防治业务之督导事项。

五涉及二直辖市、县 (市) 以上海洋污染防治之协调或执行事项。

六涉及相关部会机关海洋污染防治之协调事项。

七海洋污染防治之研究发展事项。

八全国性海洋污染防治之国际合作、宣导及人员之训练事项。

九其他有关全国性海洋污染防治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