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书写、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试信息的

(三) 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