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投保交强险,罚款2倍保费,扣车,并罚款2倍保险费,还要支付拖车费,停车费直到补办相应手续领车为止。

(1)摩托车:50CC及以下120元,罚款24051CC—250CC(含)180元,罚款360250CC以上及三轮摩托400元,罚款800。

(2)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1050元,罚款21006座以上1100,罚款2200。

(3)非营业货车:2吨以下1200,罚款24002-5吨1630,罚款32605-10吨1750,罚款350010吨以上2200,罚款4400。

(4)拖车费摩托车80-150一次,汽车150-400一次停车费摩托车10-25元每天,汽车20-50每天。

【罚款2倍保费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9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二、未粘贴或者携带交强险标志,扣车,罚款20-200,扣1分。还要支付拖车费,停车费直到出示标志领车为止。

1、【扣车罚款依据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2、【扣车罚款依据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40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3、【扣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5条第1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4、【扣1分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附件3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5条第5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