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前身是1945年建立的浙江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李浩培先生作为近代中国国际法学及中国参与国际司法实践的代表人物之一,广为人知。李浩培掌院时,海内外名家云集,学术淹贯,遐迩相传。后因院系调整,原浙江大学法学院遭遇解散,历经波折,但为建设法治社会培养人才的理想未尝一日放弃。

1980年,原杭州大学法律系立,大法学文脉再续,终能薪火相传、授业不辍。1995年起杭州大学在法律系基础上成立法学院,由荣获首届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称号的胡建淼教授担任院长兼法律系主任。1996年起,由孙笑侠教授担任法律系主任。原浙江大学在1994年开始招收国际法专业本科生,并于次年设立国际经济法系。

1998年,合并组建新的浙江大学,1999年7月浙江大学任命孙笑侠教授担任副院长主持筹建新浙江大学法学院,由原四校近十个相关单位合并组建,下设法律系、政治系与行政学系、思想政治教育系、社会学系(筹)、人口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包括法学、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等多种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