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 医疗中心工作职责

一、 在中心主任、副主任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中心家庭责任医生的医疗工作。

二、根据国家颁布的条例、制度、标准及区卫生局工作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拟定GP医生医疗业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其认真贯彻执行。

三、负责中心医疗质量控制、制定GP医生的质量标准及实施方案,定期检查、收集、整理、分析资料,及时反馈医疗质量信息,并采取有效措施提出改进意见,以保障正常医疗工作秩序,提高医疗质量,严防缺陷事故。

四、负责协调GP组与各辅助科室的工作,组织协调危重病人的抢救、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和院外会诊。

五、负责中心医疗工作的内外联系,办理医疗日常事务,负责安排特殊病人的诊治工作。

六、负责实施、检查中心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七、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八、每月抽查每位家庭医生处方10份,病史5份,分析其诊疗、用药的合理性,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责任人进行整改。

九、每月对每位家庭的均次费用、均次药费、药占比例、抗生素使用情况、中成药使用情况、医联体转诊、来沪人员医疗套餐包、静脉输液比例等指标进行监控,使中心各项指标有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