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商业银行法》52条规定,在职人员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银行在职人员不能兼职,更是不能经营公司。

2、关于银行职员能否出资作为公司股东,本律师认为,其只是履行出资的义务,不参与经营的情况下,应当可以成为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