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5月12日,国务院批准南安撤县设市(县级),以原南安县的行政区域为南安市的行政区域。同年10月16日,南安市政府正式挂牌成立。南安市由福建省直辖,委托泉州市代管。

全市辖3个街道、21个镇、2个乡:溪美街道、柳城街道、美林街道、仑苍镇、英都镇、金淘镇、诗山镇、码头镇、罗东镇、梅山镇、洪濑镇、康美镇、丰州镇、官桥镇、水头镇、石井镇、东田镇、翔云镇、蓬华镇、九都镇、洪梅镇、省新镇、霞美镇、乐峰镇、眉山乡、向阳乡,33个居委会、380个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