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人民政府,是一九九二年六月六日经国务院批准,七月一日由省委、省政府宣布成立的。

松原市由构想到建立,前后经过四年多时间。一九八八年五月,省委、省政府为加速实施吉林省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设想,建立了前扶经济开发区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编制规划、研究政策、组织协调区域开发建设工作。一九九一年四月二十九日,省委、省政府为加快开发前扶地区进程,又决定成立前扶经济开发管理区,并组建了行政委员会,行使地级行政、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经过各级的共同努力,前扶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稳步发展,基本形成地级市的格局,为国务院批准建立松原市准备了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