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市只有一个公安局。公安局一般为副市级,即公安局局长一般由副市长兼任,统筹管理全市的公共安全事物。当然,公安局下面一般会以区县为单位,设立公安分局,负责所在区或县的公共安全事物管理。公安分局下面设置派出所,负责所在社区的公共安全事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