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宗法制度,是两个制度,一为封建制,二为宗法制,两者互为表里。

封建制

封建,即封邦建国,是西周吸取商王朝的政治经验,把自家子弟、功勋贵族、帝王后裔分封到各个地方作为诸侯。诸侯具有高度的自治权,同时也承担着拱卫京师、守护疆土、纳贡述职等义务。

宗法制

宗法制是为了解决继承权问题,其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周天子作为天下最大的诸侯,是大宗,诸侯相对来讲是小宗诸侯相对于大夫又是大宗大夫相对于士来讲又是大宗。同时宗主由各大宗的嫡长子继承,其余诸子成为小宗。

因为宗法制是一种以血缘为核心进行维护的政治制度,是血缘政治,因而是一种家国同构制度。

封建宗法制度,在西周初期解决了管理广大疆域的问题,在表面上实现了统一,稳固了社会秩序,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但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统治阶级的增长,井田制的崩溃,封建宗法制度就越来越无法适应社会需要,秦统一后,废除了封建制度,但嫡长子继承制保留了下来,一直延续到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