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宅基地以每人20一30平方左右的面积为标准,一般以每户(小户)三人算,建房面积不得超100平方,这里指的是平原地区和城郊地区,丘陵地区和山区每户不得超150平方标准,在建房面积附合标准的情况下,每户建筑面积不得超450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