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小学教育的基础性

中小学教育的基础性是指对年青一代,施以全面的素质教育,为他们未来做人和未来的发展奠定基础。不同的国家,经济发展、科学文化发展情况不同,基础教育年限与要求也不同。我国小学教育和初中教育都是基础教育,高中是高一层次的基础教育。基础教育是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打基础的。

从中小学生毕业后的去向看,中小学教育的基础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为成长为合格劳动者打基础。高中毕业学生大部分将走向社会,从事一定的生产劳动或服务性劳动初中毕业生除一部分升入普通高中外,一部分接受高中阶段的职技教育。中学教育的基础性,首先表现在为他们的就业和接受一定职技教育训练打基础。

二是为接受高一级学校教育打基础。初中毕业生有一部分进入中等专业学校接受中等专业技术教育高中毕业生有广部分将升入高等学校接受教育。中等学校的基础性也表现在为这一部分学生的继续学习打基础。

三是为个人终生学习打基础,中小学教育不单是为直接就业做准备,也不单是为升入高一级学校做准备。就业或升学是毕业后面临的一次社会选择,但不论选择结果如何,每个人为了适应现代社会发展,必须终生接受教育,中小学教育也是为继续接受终身教育打基础。

中小学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的基础工程。中小学教育为学生未来的发展打基础,也就是为提高中华民族素质打基础。中小学教育与高等教育不同,高等教育的人数极少,而随着普及义务教育的实施,接受中小学教育的人数越来越多,未来的社会成员都将是至少接受过初中教育的,因而未来整个民族素质状况如何取决于现在中小学教育的质量。

(二)中学教育的全面性

基础教育应当是全面性的,不是为某一方面打基础。1982年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中小学教育的全面性正是遵循了宪法的要求。

普通中小学教育对象是青少年,他们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和世界观、道德品质形成时期,因此打基础,不仅包括在知识技能的发展方面,也包括在身体发展、思想品德发展、心理素质发展等方面打基础。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包括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社会文化素质等方面。这在客观上要求中小学必须对学生施行全面教育,当前的中小学教育质量是否全面,关系到今后民族素质是否得到全面提高。要端正办学思想,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为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素质作贡献。

(三)中小学教育的义务性(当前我国是指初中阶段)

“承认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社会进步的条件,这无疑是20世纪后半叶的重要成就之一。”中小学教育的义务性表明,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教育已摆脱了阶级地位限制,不分性别、出身、民族、种族,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享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