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及录取办法:

我校高中招生采取定向推荐招生和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办法。

1.定向推荐招生,计划指标400人。主要招收免学费生和享受高中助学金的指令性计划生。含民族特招班、少数民族女子高中班、壮汉双语高中班学生。全区各地的优秀初中毕业生,在当地报名参加中考、填报我校志愿。我校参照各市重点高中指令性计划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在7月5-15日派招生人员到各市、县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民族特招班、少数民族女子高中班、壮汉双语高中班学生的相关信息报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自治区民宗委社会发展处备案。

2.综合素质测试招生,计划指标250人。我校4月下旬开通网上报名系统,有志报读我校的考生直接电话报名或登录我校网站系统进行报名,学校于6月30日组织统一测试,按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3.学校根据定向推荐生源情况和综合素质测试人数及生源质量情况对招生计划指标进行统筹调配。

四、收费标准:

严格按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民族特色班学生免收学费,收住宿费300元/学期,代收教材费600元/学期(学期末结账,多还少补)其他民族班学生收学费590元/学期,住宿费300元/学期,代收教材费600元/学期(学期末结账,多还少补)。

五、优惠待遇:

为更好地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民宗委的关心支持下,我校采取一系列优惠措施:

1.民族特色班(民族特招班、少数民族女子高中班、壮汉双语高中班)学生,三年学费全免,成绩优异者每月发给300元奖学金。

2.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所有费用全免,按规定享受普通高中一等国家助学金其他家庭困难学生按规定享受二、三等国家助学金。

3.建档立卡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入学时可一次性获得特困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入学专项补助1000元/人毕业后考上重点大学和二本院校的,可一次性获得特困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入学专项补助3000元/人。

4.对毕业时考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优秀学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每人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