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体检比例1:1。按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分别依次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一般情况下,笔试成绩前三名者进入面试阶段,面试加笔试总分第一名进入体检阶段,体检合格即被录用,如不合格则依次录用总分第二、三名且体检合格者。即第二名体检不合格录用第三名体检合格者。一般1个岗位只有3个人去面试而且只有1个人胜利并进入体检阶段,体检合格即被录用。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允许复查,复查必须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