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福建关于满30年教龄补贴的通知”。

关于“教龄补贴”,应该是“教龄津贴”。

上世纪八十年代,为鼓励教师终生从教,国务院出台了教龄津贴这一政策,规定:

教龄满5~10周年,每月津贴3元。教龄满10~15周年,每月津贴5元。教龄满15~20周年,每月津贴7元。教龄满20周年以上,每月津贴10元。

教龄津贴计入工资总额,每月随工资按时发放。

教师退休时,教龄津贴也已计入退休金总额,每月随退休金按时发放。

因此有关三十教龄补贴,纯属传说,切勿轻易相信并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