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从事兽医工作的老兽医,在村级兽医岗位上满10年以上(含十年),且未受法律法规处罚、未受开除处分的老兽医,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后可享受生活困难补助,未满的待年满后也可享受生活困难补助。 

补贴标准累计任职满10-14年的,每人每年为1500元累计任职满15-19年的,每人每年为1800元累计任职满20-24年的,每人每年为2000元累计任职满25年的,每人每年为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