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的最新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开计算: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五级,每满一年发给0.7个月六级,每满一年发给0.6个月七级,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八级,每满一年发给0.3个月九级,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十级,每满一年发给O.l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低于15个月的,按15个月支付七至八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低于10个月的,按10个月支付九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低于5个月的,按5个月支付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低于3个月的,按3个月支付。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五级,每满一年发给0.7个月六级,每满一年发给0.6个月七级,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八级,每满一年发给0.3个月九级,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十级,每满一年发给O.l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15个月的,按15个月支付七至八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10个月的,按10个月支付九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5个月的,按5个月支付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3个月的,按3个月支付。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