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医的申请程序

1、由监狱所在区的所有警察进行评议,通过后报监区审核

2、经过监区同意以后,填写《申请病残鉴定书》。送到相关医院进行鉴定,由鉴定医师填写后送到监狱执行部门进行初步审查。

3、由监狱执行组织(法医和检察院)进行初步讨论,符合条件的填写《监犯暂时允许监外执行审批表》。

4、通知家属填表《监外执行取保书》,并通过具保人当地公安机关的审查同意。

5、报省监狱管理局生活卫生部门、狱政管理部门,由监狱管理局审批。

6、宣读《监外执行犯守则》、《具保人须知》,并且签名。

7、填写监外执行报道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