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公务车辆报废新标准是:

对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1、车辆无法达到交管部门年度检验标准及无法通过环保部门的审验

2、使用年限超过8年

3、其他经财政批准报废的车辆

对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车辆无法达到交管部门年度检验标准及无法通过环保部门的审验

2、使用年限超过10年

3、车辆行驶超过40万公里

4、其他经市财政批准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