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青海省城乡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巩固全省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成效,加强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11月11日,经青海省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提高2021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月人均提高32元,从原640元/月提高到672元/月,增幅为5%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人均提高384元,从原4800元/年提高到5184元/年,增幅8%。本次提标,将惠及全省城乡困难群众33.5万人。

根据《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有关规定,各地最低生活保障金可以按照审核确定的实际差额计算,也可以根据申请家庭困难程度和人员情况,采取分档方式计算。新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2021年西宁最低生活保障是多少

西宁市人均每月675元,年平均5184元,这个标准就是西宁市的最低标准,年关将至,其中分为一挡和二档,一挡不低于5076元,每人每月补助432元,二档不低于4428元,每人每月补助369元,三档低保家庭按照每人每年3132元,即每人每月补助261元。